杏彩体育1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交所)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614,853.7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1,251.94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38,884.8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276,516.32元。
公司拟定的2022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方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所属行业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中国证监会公告[2012]31 号),属于“G54 道路运输业”。 道路客运作为客运行业的重要力量,是现代运输主要方式之一,同时也是构成陆上运输的两个基本运输方式之一,在整个运输领域中占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相对铁路、水运和航空这几种主要运输方式,道路运输具有能力大、灵活性高、经济、便利等明显特点,在旅客运输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同时,道路运输也存在着运输成本高、运输能力小、劳动生产率低、能耗高、环境污染严重等发展局限。中国的道路运输整体处于成熟期发展阶段,在综合运输体系中的市场地位由“支撑性”向“辅助性”转变,道路客运规模逐年下降,虽然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使得人民的出行需求也不断增长,但是另一方面,随着私家车普及,高铁、民航运输迅速发展,道路运输的发展也受到限制。现阶段,公路客运行业的发展正在向个性化、多元化延伸,为了更好的迎合市场需求,适应时代发展,道路客运已步入转型发展期,正朝着转型升级的道路前进。
2022年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印发《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2022 年免征公交客运、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国家有关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若干政策的实施,对道路客运企业提升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提升经营业绩具有积极影响。
2022年7月海南省交通运输厅颁布《海南省“十四五”交通运输(公路水路)发展规划》一需求分析:随着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的深入推进,岛内人口规模将实现较快增长,对外交流联系将更为密切, 加上海南作为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重要转换枢纽,岛内旅游、免税消费、商务交流、医疗康养等需求不断增长,进出岛客流量将呈现较快增长,高品质、高效率的对外交通需求旺盛,岛内交通高频化、多样化、绿色化、旅游化趋势明显。
交通部《公路十四五规划》提出了进一步优化客运结构,鼓励中短途道路客运班线定制化发展,加强与高铁、航空等方式的衔接,更好满足群众“门到门”“点到点”的出行需求。加强道路客运电子客票推广应用,提升道路客运网上售票率。 鼓励依托客运站建设旅游集散中心或完善旅游集散服务功能,鼓励开通机场、铁路站至主要景区景点的旅游专线、旅游直通车。加快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支持农村客运与邮政、商务、供销、物流等功能整合,构建“一点 多能、一网多用、深度融合”的农村客运等新发展新模式,为道路客运未来的转型升级、创新发展规划了多渠道路径。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业务及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业务包括汽车客运、汽车场站的商业开发与经营、汽车综合服务等业务。
汽车客运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目前公司已构建起班车客运、城乡公交一体化、校车服务、汽车租赁、出租车客运、旅游客运等多方位的道路客运服务体系。
班车客运是指客车在城乡道路上按照固定的线路、时间、站点、班次运行的一种客运方式。公司班车客运实行公车公营和责任经营相结合的经营形式。公车公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即由公司购置车辆,公司进行统一调度及管理,在许可的线路上开展道路旅客运输的经营方式;责任经营形式是指车辆产权和线路经营权为公司所有,但车辆及线路实行责任经营,是全国道路客运企业普遍采用的一种经营模式。
城乡公交一体化是市县政府将辖区内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班线进行线路优化及经营主体优化,通过公开招标、直接委托等方式将城乡公交客运经营权许可给企业,企业根据市县政府文件约定或许可事项的要求统一提供客运服务,政府根据双方约定的文件、公交规制办法等给予企业运营补贴或费用的经营模式。
校车服务是公司在获得政府部门经营许可后,受政府部门或教育机构委托为学生提供上下学接送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的一种经营模式。公司的校车服务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校车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
公司的出租车客运是指以经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公安车管部门登记为出租或租赁使用性质的车辆,按照乘客要求提供客运服务或车辆租赁服务,以行驶里程和时间计费的经营活动。公司开展出租车客运业务均采用承包经营的经营模式。
旅游客运是指以运送进行游览、度假、休闲、商务、通勤等活动的旅客为目的,由经营者提供旅游客运车辆和驾驶劳务,按照约定的起始地、目的地和路线行驶,按行驶里程或者包用时间计费并支付费用的道路包车客运方式。公司的旅游客运全部实行公车公营形式,公司是旅游客运车辆的所有者和经营主体,统一司乘人员的聘用、考核、培训和监督,并根据海南省道路旅游客运实行包车客运管理、运力总量放开、市场定价等相关新政策,开展旅游客运业务。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营运车辆共有2703辆,其中,班线客运车辆(包括定制客运车辆)1548辆,旅游车49辆,出租车230辆,校车202辆,城乡公交车427辆,租赁车辆206辆,救护车辆18辆,其他车辆23辆;拥有省内跨市县客运班线条,省际客运班线条;并建立起覆盖海南省18个县市的道路客运网络,且运营范围辐射到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四川、贵州、江西、福建、浙江、云南等10个省市自治区。
2022年度公司以公车公营模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32,911.01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69.62%;以责任经营形式实现的道路客运收入为14,359.94万元,占整个道路客运收入的30.38%。
(1)汽车场站经营也是公司的主营业务之一,是公司开展客运业务的支点和载体。根据现行道路客运行业相关规定,所有班线客运车辆必须进入各地经政府规划、交通部门审核发放经营许可证的汽车客运站从事客运运输,各汽车客运站按照站级不同杏彩体育,结合交通及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向进入汽车客运场站的班线客运车辆收取相关费用,主要包括客运代理费、站务费、安检费、车辆清洗费等。报告期末,公司拥有以上汽车客运站26个(其中一级车站7个),分布在海南省各主要县市,在道路运输业中发挥重要的枢纽作用。目前,海南省二级以上的全部客运站均由公司独家运营。
(2)为充分发挥各客运场站的人员聚集和商业辐射带动作用,公司加大了汽车场站的开发力度,续建昌江、白沙、老城客运站;充分利用汽车场站资源,开展多种商业综合经营,积极进行包括房屋租赁、场地租赁等业务的商业性综合开发,提升客运站的服务功能和经济效益。
为延伸主业经营的产业链,公司开展了新能源充电站服务、汽车及燃料销售、汽车维修与检测等汽车综合服务业务。目前全司在各市县共有18个汽车维修厂,其中1家一类维修企业、16家二类维修企业、1家三类维修企业。公司拥有汽车检测站3个,分别位于海口、儋州、东方。全司共有10个加油站,其中1个为汽柴油综合加油站、9个为柴油加油站。全司共投资建设18个新能源充电站,合计389个充电终端。
4.1 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 10 名股东情况
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 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涉及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度部分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数据,不会对公司总资产、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海汽集团”)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文件规定,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以前年度对投资性房地产会计准则理解错误,将不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已出租汽车场站房屋建筑物以及土地使用权重分类至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列报,并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一投资性房地产》的规定,投资性房地产应当能够单独计量和出售。现将不能单独计量和出售的出租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从投资性房地产中分别调整至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会计核算及报表列示。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对公司总资产、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利润总额、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及现金流量均无影响。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对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综上,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我们认为,海汽集团编制的《前期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制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海汽集团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3年4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请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于 2023 年5月4日(周四,上午 9:00-11:00,下午 15:00-17:30)到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24号海汽大厦11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办理出席会议资格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到达登记处或本公司的时间为准。
(三)自然人股东凭股票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登记。委托代理人凭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登记(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三)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3年5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轩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是必要的、合理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相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43,614,853.78元,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31,251.94元;2022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39,238,884.80元,母公司报表净利润为16,276,516.32元。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拟定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鉴于母公司当年度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未满足公司现金分红条件。同时,考虑到 2023年公司重点建设项目及经营支出资金需求较大,结合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3年经营计划和资金需求情况,拟定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本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鉴于母公司当年度报表未分配利润为负值,公司拟定2022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该预案是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发展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未来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制定的。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故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相关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于 2023 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度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且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的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了公司的发展阶段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2023年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主要系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交易定价基于关联方取得资产的成本和应缴纳的税金或协议约定,且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金额较小,不形成公司对关联方的较大依赖,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4票回避,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预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刘海荣、王修奋、何冰、房鑫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表决一致同意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已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公司 2022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因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是根据市场化原则而运作的,定价原则公平、合理,表决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况;该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拟发生的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系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进行,交易定价遵循市场行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通过此项交易转移利益的情形。因此,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一致同意本议案。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的意见: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对公司是必要的,并遵循了客观、公正的原则和以市场化定价方式进行,未损害公司及公司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和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依据协议定价原则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出售汽油、柴油等燃料、轮胎、汽车配件等原材料,并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及培训场地。同时,向海汽控股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油料运输服务。2.海南港航控股有限公司向我公司下属港口客运站出租房屋场地。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日常代售船票服务。4.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提供运营省际线路车辆通过琼州海峡的过海服务。5. 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租包车及员工接送等运输服务、信息系统服务。6.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我司下属琼海分公司出租房屋场地,我司向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租包车服务。7.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提供信息系统服务及租包车服务。
说明:1.本公司及附属企业因日常经营的需要,计划在2023年度向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采购人员培训服务、油料运输服务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及附属公司因就近采购原则,日常向我公司及附属公司汽油、柴油等燃料、汽车零配件等原材料,并由我公司提供相关的修理、修配服务、弱电系统以及其他服务或物品;我公司向海汽控股公司下属驾校提供经营场所。3.本公司及附属公司向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租包车及员工接送等运输服务、信息系统服务。4.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向我司下属琼海分公司出租房屋场地,我司向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提供租包车服务。5.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及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的董监高人员自2022年6月8日起不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职务,故2023年起不再预计海南海峡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海南海钢集团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及附属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
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是公司的控股股东,海南省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是海南海汽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海南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是公司持股5%以上的第二大股东。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所进行的关联交易以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允的原则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如交易事项无可比的市场价格或收费标准的,交易定价应参考关联方与独立于关联方的第三方发生的非关联交易价格确定。
3.既无市场价格、也无独立的非关联交易价格可供参考的,则应以合理的成本费用加合理利润(按行业的通常成本毛利率计算)作为定价的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的实施,可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做到优势互补,降低采购成本,扩大经营规模,提高经济效益。因此,该项交易符合公司的最大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利益,公司不会因此类交易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上述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价格按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合理。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而是符合本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公司经营范围产生的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必要且持续,上述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对本公司经营并未构成不利影响或损害关联方的利益,不会出现关联方控制公司的采购、销售等环节或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况,因此,日常关联交易的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实质性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披露日,累计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共4,354,521.60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上述政府补助均与收益相关,公司将按照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一一政府补助》的有关规定,对上述补助资金进行会计处理,上述政府补助将对公司2023年度当期损益产生积极的影响,具体会计处理以及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情况将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海汽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3月27日以电子邮件和书面形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应参与表决董事9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独立董事段华友以通讯方式出席和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刘海荣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会议审议并通过本次会议提交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及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8)。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