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及时审议并披露募投项目延期 中创物流及董秘楚旭日遭上交所监管警示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2024-07-02

  披露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募集资金净额9.19亿元。根据上市公告书,其中2.53亿元用于沿海运输集散两用船舶购置项目,5152.54万元用于物流信息化建设项目,上述项目的计划使用周期均为3年,公司于2019年4月上市,上述项目应当于2022年4月建设完毕。

  不过,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公告称,拟将前述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至2026年3月。由此可知,在募投项目到期后未及时披露上述项目未按期完成建设的情况,也未履行募投项目延期的相应审议程序,直到2024年3月上述项目延期方经相应决策程序审议通过。

  综上,中创物流未及时就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履行审议程序并披露,导致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准确、风险提示不充分,可能影响投资者预期,其行为违反了有关规定。此外,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的具体负责人,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责任,其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及承诺。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3.2.2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上交所决定对中创物流及时任董事会秘书楚旭日予以监管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