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交通运输局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照市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路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公路、水路有关规费政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公路、水路、邮政项目须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宣传、信访、机关事务、资产管理、网站更新维护和信息化建设、议案政协提案办理、市长热线办理、阳光漯河建设、政务公开、政务督查、年鉴、史志编撰、机关消防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文件、报告起草工作;承担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负责文明单位创建工作。
(四)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拟订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拟订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地方邮政、地方铁路、民航产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和国家、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路等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承担单位内部统计、科技创新、招商引资和脱贫攻坚等工作。
(六)运输管理科。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协调配合机制,承担涉及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相关协调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订相关政策、制度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运输线路、营运车辆、交通枢纽、运输场站等管理工作;指导车辆维修、营运车辆综合性能检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和驾驶员培训管理作;指导公共汽车运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负责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为AAA级运输企业的核定;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政策和标准,按规定负责公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服务业发展;负责指导局属企业管理及改革;负责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七)安全应急科。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安全应急信息统计、分析、报送;负责平安建设、维稳、扫黑除恶、反、反恐怖等政法工作;负责防汛等工作。
(八)建设管理科。承担全市公路、水路等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承担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和交、竣工验收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负责交通建设工程质量鉴定;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工程项目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负责交通运输建设市场主体的资质资格审查和信用管理;负责交通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设计、试验检测以及定额造价的监督管理;负责交通工程从业单位、人员的资质管理。
(九)公路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路政管理、公路养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市公路路政管理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承担公路标志标线管理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参与实施交通管制;指导全市公路的养护管理工作;组织编制全市公路养护计划并监督施;拟订公路养护生产与管理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等并监督实施;负责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
(十)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服务科)。指导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的法制工作;组织拟订交通运输规范性文件;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承办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政策研究;承办局机关行政审批服务事项;负责依法行政和依法治市等工作。
(十一)航务海事管理科。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负责船检资质内审、验船师资质管理和验船人员培训考核;负责内河船员适任资格审查、培训、考试、发证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和港口经营企业设立及经营跨省辖市水路运输审批;负责水运工程专业丙级监理资质许可;参与港口、航道等水运工程的规划和建设;指导渡口渡船、城市轮渡运输管理工作;参与水上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应急抢险搜救和安全事故调查等。